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以及《教育部 财政部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等精神和要求,现就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
一、本次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对象为我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中经学校正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24年我院共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生67人,此次下达我院国家助学金评选名额为65名,资助档次分别为分2700、3700、4700元三档(按学期发放,第一学期发放一半金额)。结合学校下达我院的助学金指标和我院实际困难生情况,按照学校统筹使用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力求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得到合理资助。
二、申报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习成绩较好;
(五)2024-2025学年已被学校认定为困难生,生活俭朴。
三、评审要求
鉴于今年国家助学金指标较充足,可覆盖全体困难生,建议学院在10月份困难生认定结果的基础上,参照“特别困难学生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不低于4700元;比较困难学生,资助不低于3700元;一般困难学生,资助不低于2700元”的原则组织评审,同时确保总经费满足学校下达的指标。
现予公示,具体名单金额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至学办硕园4-106室咨询。联系电话:025-586731505.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气物理学院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