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5. 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后满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且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发表两篇或两篇以上学术论文(第一作者),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硕士研究生身份报名;
(4)持国外或境外学历或学位证书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已获得学士学位、我校全日制学制内在读优秀硕士研究生(不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6)当年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本科生。
前4种学历可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第5种学历可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第6种学历可以直接攻博方式报考。
6. 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7. 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因考生与所在单位存在纠纷而造成不能参加考核或无法录取的,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8. 现役军人考生须符合军队有关报考规定。
9. 以直接攻博方式报考需获得当年推荐免试资格。
10.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在满足报考条件1–6的基础上,拟申请的博士专业与硕士在读专业应同属一个学科门类,对学术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1)一年级硕士研究生,须为推免生;或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综合成绩优良(专业排名前50%);
(2)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原则上须修完硕士阶段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相应课程学分,无补考、重修记录,专业课成绩优秀;
(3)三年级硕士研究生,须修完硕士阶段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相应课程学分,无补考、重修记录,专业课成绩优秀;硕士阶段已取得相应科研成果(申请时提交录用或发表证明),成果水平不低于本学科专业规定的申请学位科研成果基本要求。
同时,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425分及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雅思6分及以上、PETS-5 60分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在英文正式期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若达不到以上条件,则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能力考核,考核形式为笔试,考核成绩须合格。
11. 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在满足报考条件1–6的基础上,须具备良好的学术科研能力,已取得一定的学术成果;英语水平要求同硕博连读方式考生的英语水平要求,在国外留学并获得教育部学位学历认证也可视为满足英语水平条件。若达不到以上条件,则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能力考核,考核形式为笔试,考核成绩须合格。
二、报名程序
1. 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以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招生动态栏目通知为准;
(2)报名程序:考生登录博士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请务必按照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报名材料、打印报名表格、缴纳报名考试费。
2.提交材料
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根据“招生章程”要求向大气物理学院寄(送)达纸质的报名登记表及其它材料,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宁六路219号气象楼1125,王老师(收),邮编210044,联系电话025-58699773。报名材料可以由考生本人直接送达,也可以通过EMS邮寄,不接受快递公司投递。考生提交的材料不再返还,请自留底稿。须寄(送)的报名材料要求见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3.报考信息确认及缴费
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考信息确认工作将安排在线上开展,详情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考生须完成信息确认并足额缴纳报考费,方可参加综合考核。
三、考试与评价
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资格审核、材料评审、笔试和综合面试四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1.资格审核
按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资格审核。
2.材料评审
材料评审成绩满分100分,学院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供的材料(科研成果、参与或主持项目以及获奖等)进行审核评价。
3.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专业、大气遥感与大气探测专业考试科目均为《大气物理学科基础》,空间天气学专业考试科目为《日地空间物理》,闭卷考试,考试时间120分钟。课程考试大纲见附件。
4.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主要包括英语能力、科研能力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内容。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或导师意见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英语能力考核
采用专业文献翻译、英语口语测试和专家提问的考核方式。
(2)科研能力考核
考生用PPT汇报6分钟左右,主要包括求学经历、学术经历、成果获奖及未来的学习计划等。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注重考查申请者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不记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者,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专业、大气遥感与大气探测专业须加试(笔试)《大气科学概论》、《大气辐射学》两门课程;空间天气学专业须加试《空间天气导论》、《电磁学与电动力学》两门课程。考试方式均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记入总成绩,但有任意1门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课程考试大纲见附件。
6.总成绩
总成绩=材料评审成绩(30%)+笔试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50%)
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综合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材料审核成绩排序。
四、申诉
为维护博士研究生招生纪律的严肃性,确保录取质量,学院将加强领导和组织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研究生院将对综合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在综合考核工作中违反招生规定、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工作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有异议者可向学院博士生招生纪检监督小组反映,联系电话:025-58699773。
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学校研招办反映,研招办联系电话:025-58731201。
五、保障机制
1.加强领导
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考核选拔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纪检监督小组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
2.信息公开
学院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本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及所有参加综合考核考生的总成绩信息。
3.有据可查
综合面试全程录音录像,评审内容、考核过程及成绩和结果等均应有可复查的原始记录。
六、违规处理
对违反招生管理规定、考场纪律及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考生,对招生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大气物理学院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