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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2开学初补考缓考安排

2016-02-18来源:作者:教学信息访问量:

各位同学:

    补考缓考注意事项:

    1、补考对象为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课程不及格的学生,如不按时参加考试视为放弃补考机会。

    2、公共课补考由教务处安排,统一放在教务选课系统,请寒假中随时查看(详见附件1)。

       专业课补考由学院安排,见附件2,请仔细确认考试时间、考试地点。

    3、补考时,需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无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4、有些课程没安排在表内,请在开学一周内及时联系任课老师,由任课老师自行安排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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