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本学期学生重新学习的报名工作,现将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组班方式
1.课程经补考后仍未及格
必修课:单门课程重新学习人数达15人及以上的,由开课学院以单独组班形式安排重新学习;不足15人的,由开课学院安排学生跟班上课或者单独辅导。
选修课:只能报名参加本学期正在开设课程的重新学习,以跟班上课的形式安排重新学习。
2.课程考核已及格,但对成绩不满意
只能报名参加本学期正在开设课程的重新学习,以跟班上课的形式安排重新学习。
二、考核时间及考核方式
1.单独组班或单独辅导学习的,由开课学院在6月中旬安排考试。
2.跟班重新学习的,参加该课程的期末考试。
学生如无故不参加考试,则视同其自动放弃。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安排
1.学生于3月1日—9日登陆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重新学习课程累计不得超过15学分(2012级不得超过30学分)。请各位同学报名时仔细核对课程名称、学分等报名信息,并在3月9日前将重新学习费足额存入交学费的农行卡(80元/学分,传媒院专业128元/学分,2014级和2015级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40元/学分,民族特招生减半收取)。
2.学校财务科于3月10日进行重新学习费托收,托收结束公布扣款失败的学生名单。
3.学校财务科于3月14日进行第二次托收,若扣款仍不成功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此次重新学习报名。
四、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通知到所有学生,特别是2012级在外实习的学生,要求按时报名,并确认报名信息无误后再退出系统。所有数据以网上报名数据为准,不再发放核对签字表,也不再进行手工补报或取消报名。一旦报名结束将不再进行任何数据变更。
教 务 处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