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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物理学院关于2019、2020级本科生选导师的通知

2021-10-26来源:作者:刘晓妍访问量:

为充分发挥教师在本科人才培养过程的主导作用,建立新型师生关系,实现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促进优良学风形成,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关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气物理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的补充规定》(附件1)要求,现启动20192020级本科生导师双向选择工作,有关通知如下:

1.导师名单

根据我院专任教师数、2019级大气科学类专业与2020级非大气科学类专业本科生人数,经各系申报、学院审核后确定各专业的导师名单及指导限额,详见附件2。(查询导师具体情况,可在大气物理学院网站师资队伍-导师风采专栏中查看教师个人主页)。

2.双选流程

11026—31日,学生主动联系教师,汇报个人情况(专业学习情况及学业规划等),征得导师同意后填写《本科生导师制申请表学生用表》(附件3),纸质版打印、导师签名,交给班长汇总。

2111日,学生所在班级汇总纸质申请表,填写《本科生导师制申请表汇总表》(附件4),交给系主任审核。特殊情况变更双选意向的,需重新填写申请表,学生、导师签字确认。

3112日,各系对师生双选意向进行审核,确定指导名单,报送学院教学秘书存档备案。

3. 指导要求

1)在第36学期或第56学期,本科生导师给学生布置研究或实践任务,并根据完成情况评阅打分,在第6学期末提交《专业实践训练》成绩。

2 实践训练内容、课程计划依据课程教学大纲并结合教师科研工作与学生具体情况,由指导老师和学生共同确定;训练内容建议与教师科学研究、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学科竞赛等相结合。

3 实践训练计划分两部分完成:

第一部分:确定实践训练方向、选题,完成相关基础知识读书报告;熟悉选题发展现状,完成文献调研报告;

第二部分:开展分析、测试、调试等实践训练,完成实践训练计划,完成实践训练总结报告;

4 指导教师应加强对学生开展专业实践活动的指导、检查、考核,帮助学生完成课程任务,每学期指导次数不少于4次;

5 学生应主动与导师联系、征询指导教师的指导和帮助,独立完成课程训练任务,在第4学期与第6学期结束前提交《专业实践训练》报告(附件5)。

6 各系应组织协调指导教师配备,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成绩评定。


大气物理学院

202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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