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研究生教育 > 招生信息 > 正文

大气物理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

2019-03-05来源:作者:张春莹访问量:

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并根据学校“关于做好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保证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生源质量,维护考生权益,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特制定“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大气遥感与大气探测”、“雷电科学与技术”三个专业博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一、 复试组织与管理

1、成立复试专家组,专家组人数不少于7人(包括导师在内),专家组成员须具有正高职称。复试专家组负责对考生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外语应用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查并评定成绩。

2、 成立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考生的组织、考场秩序的维持、考生身份的验证、面试过程的录音、面试成绩的录入计算等工作。

3、 参加复试的考生为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考生。

4、 根据本院各专业考生数量的情况,三个专业一起进行面试与评定成绩。

5、 为了维持复试的公平性,复试前学院召开复试专家组会议,统一成绩评定标准。

6、 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记录。

二、复试内容和成绩的评定

1、复试内容主要包括英语听力和综合能力评价,各为100分,复试满分为200分,其中综合能力评价包括科研能力、学术水平、英语应用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复试成绩由复试专家组成员当场打分,分别计算总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成绩即为考生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3、复试综合能力评价成绩低于60分或导师意见不合格者为复试不合格,一律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三、复试时间安排及对考生的要求

1、复试安排

(1)英语听力:

时间:3月13日下午1:30,地点:文德楼C305,带黑色签字笔和2B铅笔。

(2)综合能力评价:

面试时间:3月11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详见复试通知书。

2、考生要求

(1)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复试通知书在3月11日下午按时抵达指定的抽签地点进行抽签,迟到10分钟即取消复试资格。

(2)参加面试的考生由工作人员引领到指定办公室验证身份证、准考证后,由专人引领到面试考场进行面试。

(3)进入面试考场,请清晰慢速地报出报考专业和姓名,以使得面试专家能够记录,并将准考证交给秘书准备进行面试。

(4)面试结束,取回准考证并离开考区,不得在考区和候考区逗留,如发现已考考生与未考考生有任何信息交流,双方均按作弊论处。

(5)考生在候考区可以阅读书籍等,但不得与外界有任何联系,特别是不得与已经完成面试的同学有任何联系,否则按作弊论处。进入考场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

(6)考生一律不准带手机进入侯考室和考区,否则按违纪处理。

四、成绩发布

(1)4月4日前,研究生院公布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分数线及考生成绩。

(2)4月8日-12日,学院受理考生破格、调剂申请。

五、其它:

参加复试的领导小组成员、专家组成员、工作组人员考前不得向任何人泄露与复试有关的内容。如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面试必须向学院主动提出,进行必要的回避。

六、监督和复议

1、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会同研究生院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本院的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纪委监察部门电话:025—58731002;研究生院电话025-58731201)。

3、实行复议制度。当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异议时,在成绩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可向学校有关部门提出申诉,申请复议。

七、未尽事宜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9年博士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本细则的解释权在大气物理学院。

大气物理学院

2019年3月4日

上一条:大气物理学院招收2020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细则

下一条:大气物理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

新闻报道
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