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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章基嘉奖学金实施办法

2014-06-24来源:作者:学生资助访问量:

根据章基嘉院士生前遗愿,为了奖励在校期间学习刻苦、奋发向上、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气象类专业学生,我校自1996年起设立了章基嘉奖学金。随着学校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学校办学条件的不断改善,为了进一步增强章基嘉奖学金实施办法的可操作性,现对具体实施办法修订如下:

一、章基嘉奖学金每年十月评选一次,由教务处组织实施。

二、评选范围和名额:

本科生:名额控制在全校毕业班气象类专业在校生数的2%左右。

研究生:气象类专业研究生4人。

三、评选办法:学院或研究生部推荐,教务处审核后公示五天。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

四、奖励条件:

(1)在校期间获得过三好学生或者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2)第三学年必修课成绩加权平均(或成绩绩点)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人数的前5%以内。

(3)必修课(不含体育)总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含85分),体育成绩及格以上,没有补考或不及格课程。

(4)入学后未受任何行政处分。

以上四条都满足者,根据评选名额,按总平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评选。

五、奖金金额:500元/生,同时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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