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顺利进行,保障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按照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管理规定,将开展2022级硕士研究生与导师互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确定导师的原则
硕士研究生与导师的确定实行“双向选择”原则。一旦确定导师,导师和学生的对应关系原则上不再更改。
二. 导师的基本要求
2022年招生资格审核通过的导师方可参加本次双向选择。对不具备招生资格的导师,不允许借挂在其他导师名下招生,如有违规招收,经查实将取消双方三年的导师招生资格。2022年各专业具有招生资格的导师名单见附件。
三.招生限额
我院博士生导师原则上每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总数量不超过3名;硕士生导师原则上每年招收不超过2名,且在读硕士研究生总数不超过6名;2021年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每位限招1名。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第一导师原则上应有工程实践经历或主持横向科研项目。除校内导师(第一导师)外,原则上每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还须配备1名校外实践导师(第二导师)。校外实践导师所从事的专业应与所指导硕士研究生的专业领域一致,并具有指导研究生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必要的实践能力,优先选配目前正在承担重大工程项目、科技开发项目或相关课题任务的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作为校外导师。校内第一导师负责联系校外实践基地行业产业导师供学生选择,行业产业校外导师互选工作可在新生第一学期开学3个月内完成。
四.研究生与导师互选流程
1.2022年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系统中进行。
2.9月11日前,各位导师完善系统(系统路径:个人管理-导师基本信息)中的导师个人信息。
3.9月12日-18日学生在系统(系统路径:个人管理-师生互选申请)中选定导师,并提交。因学生在系统中一次只能选择一位导师,因此,学生可提前与导师联系,并在系统提交后及时提醒导师审核,以免出现超过时限导致互选失败的情况。
4. 9月11日-18日导师在学生提交后应及时在系统(系统路径:导师培养管理-师生互选选择学生)中审核,以免影响学生的二次选择。研究生确定导师后,研究生导师应组织研究生确定培养目标,做好学业规划,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5. 9月20日,学院在系统下载并汇总网选信息,,将“2022级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选汇总表”在学院签章后送交研究生培养办。
大气物理学院
2022年9月9日